项政办〔2011〕18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项城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 2010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2010〕6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2010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2010〕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工作要求,以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为目的,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为重点,支持和引导广大农民建设节能省地、安全环保、经济实用住房,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2011年,以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它贫困户等危房改造为主,完成省下达的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1.农民自主自愿、政府支持指导。以农民为危房改造实施主体,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2.帮贫扶困、补助对象准确。重点补助、帮扶居住在农村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3.建设标准适宜、保障居住安全。严格控制危房改造户的建筑面积和标准,帮助农村贫困危房户解决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
4.阳光操作,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严格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5.优先考虑已完成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和村庄规划编制的乡镇、村庄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结合村镇规划开展,全市统盘考虑,按比例分配试点乡镇危房改造户数。
二、改造实施要求
(一)农村危房户补助对象认定。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危房鉴定标准》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危房改造方式。
1.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采取集中或就近建房的方式解决。
2.对D级住房(属于整栋危房),采取新建方式或置换解决。新建房屋原则上向新农村集中,以农户自建、政府补助为主,农户自建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优先安排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乡镇、村,严格按照村镇规划,统筹协调危房改造、道路、沼气、供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整村整治,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以置换方式解决的,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对依法收购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后,安排住房困难群众居住。
3.对C级住房(属于局部危险),在不违反村镇规划的前提下,采取改建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三)危房改造标准。
1.房屋设计。由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按照省定房屋建设标准统一设计。
2.建筑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特困户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3.质量标准。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实用、经济”。对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室内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修缮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各相关单位要免费为农民 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
(四)危房改造项目申报与审批。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困难户建(修)房申请表,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办事处;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审核公示。各乡镇、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按照《危房鉴定标准》对房屋危险性进行量测、评估、判断,并出具定性意见。对符合条件、确定为危房改造对象的,报市住建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在乡镇、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示。
4.批准实施。市住建局根据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对乡镇、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危房定性意见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予以批准,按照年度危房改造任务、时间节点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并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
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市村镇建设部门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由市住建局核定拨付补助资金。
6.档案管理。各乡镇、办事处都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按照《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68号)要求,建立电子信息库,完善纸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并报市村镇建设部门备案。档案内容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书、危房改造户建房维修申请表、住房情况调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农村危房和贫困户证明、相关协议、施工资质或人员资格证等有关材料。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农户档案信息要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全国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各乡镇、办事处工作进度情况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没有及时完成农户纸质档案电子信息录入的,视为没有完成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新建、改建、修缮、置换、租赁等情况和人口多少、面积大小、成本、农户自筹资金等,具体测算确定,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需要。按照全省统一补助标准,c类危房的修缮加固每户补助6000元,d类危房的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万元。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要积极整合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土地整理、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市农村危房改造组织业务培训等工作经费,由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也应安排相应的专项工作经费。
(二)资金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认真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市、乡财政部门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市审计部门要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关注民生、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对构建和谐项城、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胡恩勇同志为组长,市住建局、发改、财政、民政、国土、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主管副职为成员的项城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二)落实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建立“市负总体责任,各乡镇、办事处负直接责任,村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市政府按照省下达的改造资金与任务,负责全市危房改造规划编制、组织业务培训、确定补助标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危房户确定、补助资金发放、资料建档备案等工作,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乡镇、办事处”,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乡镇、办事处,任务落实到乡镇、办事处,资金拨付到乡镇、办事处,目标和责任明确到乡镇、办事处。村负责危房户初定、申报材料整理、组织实施危房改造等工作。
(三)搞好协作。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相互协作。建设部门要搞好危房改造的计划编制、规划设计、危房鉴定、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同时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好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危房改造用地手续办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其它有关单位按职责搞好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四)强化监督。市住建、财政、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确定、危房鉴定、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领导重视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办事处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确保质量。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危房改造工程管理,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资质证书或建筑工匠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承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与要求。市乡、村镇建设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六)通报信息。各乡镇、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组织编印工作信息,及时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项城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危房改造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