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推进今年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进一步激发全民义务植树热情,迅速掀起春季绿化活动高潮,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强市建设步伐。现就做好2012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发动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不断扩大国土绿化面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市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办事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单、科普知识教育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动员适龄公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二、认真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由市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按照每个适龄公民植树3-5棵的规定,逐单位逐人登记植树任务,发放“义务植树通知书”。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林业部门划分的地段,要在市林业技术专家指导下进行植树,树木标准按规划设计要求采购,栽植标准按技术要求执行,真正把义务植树任务落到实处。要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到位、工程质量好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敷衍应付、尽责率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电视台曝光。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义务植树的,必须书面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说明理由,并交纳相应数额的绿化费,对拒绝缴纳绿化费的单位和个人,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完成
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建立自己的绿化点和联系点,以实际行动带动和促使本辖区圆满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规划、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抓好义务植树的各个关键环节,并参照《河南省义务植树检查验收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植树质量与成效,确保完成每个适龄公民每年3~5棵的法定植树任务。同时,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冠名造林、行业种纪念树活动,鼓励社会捐助造林绿化事业。
附件:项城市2012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项城市2012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结合我市林业发展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项城、实现科学发展的目标,着力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使我市的生态状况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发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实现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全市完成义务植树200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85%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2年3月份,集中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墙报、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决议》和《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认识义务植树的义务性、法定性,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林业、支持林业,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大办林业的浓厚氛围。
(二)安排任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每个适龄公民植树3-5棵的规定,逐单位逐人登记植树任务,发放“义务植树通知书”。提前做好义务植树基地规划,选好绿化点,做好树种选择和苗木准备工作。接受各单位自愿上交的义务植树《申请以资代劳绿化费填报表》。
(三)组织实施。2012年3月12日前,市政府召开全市义务植树动员大会,把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落实到实处。市绿化委员会根据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数分配植树任务,并按照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各乡镇辖区单位义务植树活动由各乡镇政府结合全年林业生态建设目标任务,具体安排义务植树活动。4月12日,各单位必须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四)检查验收。2012年4月20日前,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参照《河南省义务植树检查验收办法》对全市义务植树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核实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登记造册并以绿化委员会文件的形成通报全市。5月份检查发芽率。10月份前检查义务植树成活率(85%以上)。对超期未上交全民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的单位下达《全民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处罚通知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切实把义务植树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力量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林业发展。
(二)注重质量,科学营林。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认真做好义务植树工作,搞好义务植树基地,领导绿化点,纪念林的规划设计,及时把义务植树任务,造林方式,实施主体,管护措施等落实到具体地块。强化科技意识,注重林木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优化技术服务,确保造林成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义务植树期间,市绿化委员会将对全市义务植树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完成义务植树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足额上缴未完成任务部分的绿化费,逾期没有完成任务,又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绿化费的处以2倍的罚款。对拒绝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确保全市义务植树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题词:林业 义务植树 通知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9日印发
主办:项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 项城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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