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20〕39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权 镇(街道)工作的通知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1-08-16 12:25:30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鹿邑县会议费管理办法






项政办〔2020〕39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权

镇(街道)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办〔2019〕10号)和《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周机发3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经征求相关市直单位意见,市政府研究决定,将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向镇(街道)赋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赋权事项

第二批赋权镇(街道)事项共计10项,均为直接赋权下放。重点下放权限涉及违建查处等行政处罚权。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赋权事项的受理准备工作。各镇(街道)要强化认识、高度重视,夯实基础工作,明确赋权事项的承接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员,提升综合执法机构办公硬件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二)做好赋权事项的对接指导工作。相关市直单位要及时与镇(街道)对接,指导培训到位。针对基层执法人员能力不足的问题,司法局要组织镇(街道)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涉及下放职权的相关市直单位要按照“谁下放、谁指导、谁培训”的原则,围绕如何承接职权和开展执法,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制作发放执法流程手册,规范执法程序,提升基层执法水平,确保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附件:项城市第二批赋予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2020年11月17日

附 件


项城市第二批赋予镇(街道)经济社会

管理权限目录

序号

部门名称

行政权力事项名称

权力类型

下放方式

行使主体

备注

1

市城市管理局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直接下放

各镇、街道


2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直接下放

各镇、街道


3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直接下放

各镇、街道


4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

直接下放

各镇、街道


5

不按有关规定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直接下放

各镇、街道


6

设计单位未按照城乡规划或者规划条件进行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

直接下放

各镇、街道


7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直接下放

各镇、街道


8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处罚

行政处罚

直接下放

各镇、街道


9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直接下放

各镇、街道


10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直接下放

各镇、街道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印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