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18〕15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项城市2018年企业养老保险扩面
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项城市2018年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22日
项城市2018年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提升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进一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为目标,以辖区各类用工单位为扩面征缴重点,采取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等措施,运用行政、法律手段,全面提高我市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和保障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此次企业养老保险扩面的重点是:在我市内的各类企业、各用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1.民办学校、幼儿园、民办医院、诊所、药店等民营经济组织;
2.产业集聚区内各类企业;
3.各镇、办事处行政村灵活就业的居民(含个体工商户、外出务工等各类从业人员);
4.物业服务公司、快递公司、汽车销售公司、汽车运输企业;
5.房屋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
6.商场(市场)中从事批发、零售的经营者及招用的从业人员;
7.各类酒店、宾馆;
8.其他相关小微公司、企业;
9.市内外防水防潮企业业主及其职工。
三、职责分工
(一)人社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用工管理。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核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积极为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作为各有关职能部门是否为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凭证之一。人社局依照相关规定,对依法参保或不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项目申报、职工培训、评优评先、晋级奖励等优先申报。
(二)教体局负责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自聘老师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每年在对这些单位年审时,要求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年审。
(三)工信委在办理项目申报、贷款贴息、享受优惠政策时,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一律不予申报。
(四)民政局要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社团组织,暂缓办理相应的资质审核手续或享受优惠政策手续;每年对注册单位年审时要求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年审。
(五)国土局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企业,不允许参与土地的招拍挂。
(六)住建局对未依法参保和拖欠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的,限制其参加项目投标,暂缓办理房屋开发资质和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年检手续。
(七)交通局对管理的出租车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车辆《营运证》年审时,要求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年审。
(八)商务局对商品流通领域企业年审时,要求提供《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年审。
(九)食药监局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暂缓办理相关的资质审批、证照签发以及年检手续。
(十)各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含辖区内防水防潮的企业及其务工人员)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十一)文广新局要将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增强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进行曝光,对有关企业需要资质审批、证照签发以及年检的,如未依法参保或拖欠养老保险费的,暂缓办理。
(十二)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在项目申报、享受政府扶持资金方面不予支持。
(十三)公安局要在审批出国手续时,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予办理出国手续;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辖区居民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新购置的车辆暂缓注册。
(十四)税务部门负责社保费的征缴及欠费追缴工作,同时加大基金征缴力度,确保扩面征缴任务的完成。要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暂缓办理计税工资税前列支,纳税人已提取尚未缴纳保费性质的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对参保人数少于计税工资人数的单位,按实际参保人数的工资总额计算核准税前列支。
(十五)工商、税务、质监部门要在依法对新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核发证照时,告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持证照副本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并及时向社保经办部门提供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等情况。对已注册单位如未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待提供参保证明手续后再给予年审。
(十六)市法院负责建立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清欠强制执行绿色通道,及时受理执行。
(十七)工信、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要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作为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评选各级“文明单位”、“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必要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市政府决定调整项城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组,并要求各镇、办事处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参保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不讲条件,全力推进。市政府督查室筹备组要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中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的相关单位责任人,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扩面征缴工作的强大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各类企业、民办学校、民营医院、物流、房地产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商业、宾馆酒店、物业等单位和居民的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要做到逐户排查,不留死角,实现各类企业和职工100%参保。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共同做好全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地税、人社、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的社会保险费联动征缴工作机制,在核定征收、欠费清理、联合公告、强制执行等方面通力协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组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月通报扩面征缴工作进展情况。
(四)把握时间,积极推进。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宣传工作,已连续进行三年,2018年的扩面征缴工作不再将宣传发动作为一个阶段来进行。从现在起至12月15日全面组织实施参保办理、缴费实施,从4月份起每月初通报上月扩面征缴情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将对各镇、办事处进行考核,对完成、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将按照2017年奖励标准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镇、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车、广播、宣传栏等媒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层次,有针对性地普及企业养老保险知识,深入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宣传,把法规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增强社会各界对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项城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项城市企业养老保险2018年扩面参保目标任务表
附件1
项城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王富生(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 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 晓(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韩维兵(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海良(市发改委主任)
魏立心(市住建局局长)
李长缨(市人社局局长)
韩卫东(市财政局局长)
张国旗(市教体局局长)
于河川(市文广新局局长)
郭心宏(市民政局局长)
欧阳立东(市交通局局长)
栗金钟(市国土局局长)
赵 平(市商务局局长)
杨万兴(市工信委主任)
于凤春(市食药监局局长)
韩新玲(市质监局局长)
王文岭(市国税局局长)
刘保东(市地税局局长)
田孝章(市工商局局长)
韩 伟(市法院副院长)
杨和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 驰(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董明辉(秣陵镇镇长)
马明瑞(南顿镇镇长)
杨文林(永丰镇镇长)
王立峰(范集镇镇长)
侯 俊(孙店镇镇长)
杨 帅(三店镇镇长)
白 宇(李寨镇镇长)
李剑楠(贾岭镇镇长)
李新亮(高寺镇镇长)
张屹东(新桥镇镇长)
张 露(付集镇镇长)
史明辉(官会镇镇长)
时 鹏(丁集镇镇长)
冷 翔(王明口镇镇长)
孙继锋(郑郭镇镇长)
王国俊(光武办事处主任)
魏鸿飞(水寨办事处主任)
戚云峰(花园办事处主任)
张 博(千佛阁办事处主任)
涂晓东(莲花办事处主任)
张丽荣(东方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社局,李长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项城市企业养老保险2018年扩面参保
目标任务表
序号 |
任务单位 |
扩面参保任务(人) |
扩面重点对象 |
1 |
东方办事处 |
80 |
市内外防水防潮企业业主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愿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 |
2 |
千佛阁办事处 |
80 |
|
3 |
莲花办事处 |
80 |
|
4 |
水寨办事处 |
80 |
|
5 |
花园办事处 |
80 |
|
6 |
光武办事处 |
80 |
|
7 |
南顿镇 |
200 |
|
8 |
孙店镇 |
200 |
|
9 |
李寨镇 |
200 |
|
10 |
贾岭镇 |
200 |
|
11 |
高寺镇 |
200 |
|
12 |
新桥镇 |
200 |
|
13 |
付集镇 |
200 |
|
14 |
官会镇 |
200 |
|
15 |
丁集镇 |
200 |
|
16 |
郑郭镇 |
200 |
|
17 |
秣陵镇 |
200 |
|
18 |
王明口镇 |
200 |
|
19 |
范集镇 |
200 |
|
20 |
永丰镇 |
200 |
市内外防水防潮企业业主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愿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 |
21 |
三店镇 |
200 |
|
22 |
教体局 |
2500 |
民办学校全体职工,私立幼儿园全体职工 |
合计 |
5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