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禁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车私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周口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规定,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现就“双节”期间严禁公车私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节日期间,严禁使用公车外出旅游、接送子女、婚丧嫁娶等事宜,各单位双节期间只保留1台值班车辆,其他车辆随假日公休(特殊单位除外)。
二、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自觉抵制公车私用,并要求配偶、子女、司机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发挥好表率作用。
三、强化督查。监察机关要积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令不行、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对违规使用公车的,要公开曝光。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节假日 车辆 管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