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18〕43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项城市电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项城市电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6月19日
项城市电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为推动工作,促进工作,检阅工作,全面系统考核我市电商扶贫工作成效,充分发挥考核对电商扶贫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一)领导重视程度
通过查阅相关文件、纪要、图片等方式,了解各镇办是否成立电商扶贫领导小组,是否有分管领导、电商扶贫专职干部,是否有电商扶贫办公室。
(二)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情况
要求全镇所有贫困村全部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商服务站点。
(三)电商培训情况
1.对镇(办)负责人、村干部、第一书记、结对帮扶责任人等全面培训一遍。
2.对所有贫困户摸底排查,对有能力、有意愿,适合电商的人员全部培训一遍。
(四)推进农特产品上行情况
了解各镇办农特产品品牌培育、网络销售情况。
(五)宣传情况
1.所有贫困村是否按要求制作宣传条幅、墙体标语、宣传单、宣传栏、明白卡、公告栏、喇叭宣传等。
2.是否开通电视台、微信、手机报等电商专栏进行电商扶贫工作宣传。
3.是否开展过电影、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活动进行电商扶贫工作宣传。
4.是否进村入户与贫困户面对面宣讲情况。
(六)精准扶贫情况
1.各镇办要建立电商扶贫工作台账。
2.建立电商精准扶贫档案,详细记录电商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信息,如接受电商培训信息,贫困户种养殖农产品上行信息,从事采摘、分拣包装、物流快递的贫困户就业信息和收入情况。
3.每个贫困村培育一名电商带头人的情况。
4.按月报送电商扶贫进展情况是否及时。
5.报送电商扶贫总结、典型和鲜活案例是否及时。
三、考核计分
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一)领导重视程度(10分)
各镇办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多次深入村户扎实推进的(3分),有分管领导的(3分),有电商扶贫专干的(2分);有电商扶贫办公室的(2分);有电商扶贫资金投入的,加1-5分。
(二)电商服务站点覆盖贫困村情况(20分)
电商服务站点贫困村覆盖率100%的(20分),覆盖率每减少5%,减2分。
(三)电商培训情况(20分)
对所有贫困户摸底排查,对有能力有意愿适合电商培训人员建立电商扶贫培训总名录(2分);对镇、村干部、第一书记、结对帮扶责任人全面轮训(8分);对进入适合培训名录的贫困户应培训尽培训,培训率100%的(10分),每减少5%,减1分。
(四)推进农特产品上行情况(15分)
有电商公共品牌,并有网络销售记录的(5分);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增长10%得1分,每增加10%,加1分,此项最多10分。
(五)宣传情况(15分)
条幅、标语、宣传单、宣传栏、明白卡、大喇叭等贫困村覆盖率100%(5分);每减少10%,减1分。电视台、微信、手机报等进行电商扶贫宣传(2分)。通过放电影、演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活动宣传电商扶贫(2分)。进村入户与贫困户面对面宣讲(3分);随机抽查乡村干部和贫困人口对电商扶贫工作的知晓率100%的(3分);每1人不知晓,减0.5分。
(六)精准扶贫情况(20分)
有电商扶贫工作台账且详实可行的(2分);有电商精准扶贫档案,详细记录电商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信息,如接受电商培训信息,贫困户农产品上行信息,从事采摘、分拣包装、物流快递的贫困户就业信息和收入情况,根据详实程度1-6分;30%—80%贫困户有电商带头人的,得1—6分;低于30%不得分;及时报送电商扶贫进展情况专项统计表且报送质量高的(3分)。及时总结、报送电商扶贫典型(3分)。
四、考核认定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深入镇村实地察看等形式,面上检查和进点抽查相结合,围绕考核内容中的六个方面、20项指标,对全市21个镇办和市直单位进行考核。
五、考核机制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采取月通报、季督导、半年考核一次,年终全面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六、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