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16〕61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项城市G106项城段改建(西环路)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实施项城市G106项城段改建(西环路)项目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制定《项城市G106项城段改建(西环路)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2日
项城市G106项城段改建(西环路)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
项城市西环路(G106淮阳刘楼至项城李庄段改建)工程,是我市2016年重点工程,受到全市人民瞩目,工作进度受到社会各界关注。该项目于2016年9月9日经周口市发改委批复,为加快推进项目工作进度,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于10月25日召开项目启动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项城市G106项城段改建(西环路)项目建设指挥部
指 挥 长: 张 森
副指挥长: 张国强 杨志军
成 员: 张义廷 李华领 段连亮 韩卫东
沈启华 李德华 陈 敏 欧阳立东
夏 磊 栗金钟 李俊民 郭俊红
王浩然 黄 缙 吴景志 袁文明
张义堂
二、指挥部下设10个工作组,任务分解如下(各组长所在单位为牵头单位)
(一)会议召集人。召集人:张国强,负责西环路项目有关会议的准备和召集工作,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进度,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杨志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筹建及指挥部日常工作,种振负责与业主单位(周口市公路局)和设计单位的协调,聂雁飞负责文字资料工作。
(三)综合协调组。组长:杨志军,副组长:种振。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征地拆迁范围红线的确定,范围线确定后移交给相关镇、办等工作,跟随征地拆迁工作进程推出路影。
1.责任单位:公路局。负责与业主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协调,责任人:种振。项目具体的实地工作,跟随征地拆迁工作进程推出路影,责任人:孔志强。(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2.配合单位:国土局、规划办、花园办事处、南顿镇。
⑴国土局:负责地界权属确认工作,责任人:郭秀丽。(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⑵规划办:负责划定控制红线范围工作,责任人:张岚峰。(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⑶花园办:负责辖区沿线各社区边界确认,接收控制线位置,责任人:张国矿。(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⑷南顿镇:负责辖区沿线各行政村边界确认,接收控制线位置,责任人:马瑞杰。(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
⑸设计单位:负责指定设计路线中心线位置,提供相关数据(公路局协调)。
(四)征地拆迁一组。组长:郭俊红,副组长:张国矿。负责花园办事处辖区红线内拆迁征地、附属物(各种管、线设施)迁移,同时负责本辖区拆迁的信访稳定工作(12月15日前)。
1.责任单位:花园办事处
负责本组拆迁工作的协调,负责社区边界确认(10月30日前)和空白土地征收(11月20日前),负责接收控制线位置,负责拆迁及附属物的登记、造册(11月15日前完成清点,12月15日前完成拆迁),负责补偿费发放(11月20日前完成),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人:张国矿。
2.配合单位:
⑴财政局:收到拨款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拨付款项,负责跟踪评审,责任人:张顺。
⑵审计局:负责全程跟踪审计,接到需审计的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责任人:郜华。
⑶国土局:负责土地测量、土地证确认、土地确权,附属物清点、评估工作,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完成。11月18日前出具评估报告,责任人:郭秀丽。
⑷住建局:负责控制红线内房屋及宅基地院内附属物清点工作,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11月18日前出具评估报告,责任人:冯晓燕。
⑸规划办:负责“三违”建筑确认工作,完成时间:11月7日前。11月20日前拆除,责任人:金光。
⑹城管局:负责移除红线内自来水管线及其他市政管线工作,完成时间:11月20日前,责任人:王力民。
⑺电业局:负责移除红线内电力线杆工作,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责任人:朱士华。
⑻联通公司:负责移除红线内联通公司通讯线杆工作,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责任人:张宏中。
⑼移动公司:负责移除红线内移动公司通讯线杆工作,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责任人:吴景志。
⑽电信公司:负责移除红线内电信公司通讯线杆工作,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责任人:李敏。
⑾监察局:负责工作纪律检查,责任人:朱伟。
⑿公安局: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治安环境保障工作,责任人:杨宏欣。
⒀督查局筹备组:负责工作进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监察局处理,责任人:刘军峰。
⒁水务局:负责移除红线内自来水管线及相关水务工作,责任人:王玉东。
(五)征地拆迁二组。组长:李俊民,副组长:马瑞杰。负责南顿镇辖区红线控制区内拆迁征地、附属物(各种管、线设施)迁移,同时负责辖区拆迁的信访稳定工作。
1.责任单位:南顿镇
负责本组拆迁工作的协调,行政村边界确认(10月30日前),空白土地征收(11月20日前),接收控制线位置,拆迁及附属物的登记、造册(11月15日前完成清点,12月15日前完成拆迁),补偿费发放(11月20日前),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人:马瑞杰。
2.配合单位:
⑴财政局:收到拨款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拨付款项,负责跟踪评审,责任人:张顺。
⑵审计局:负责全程跟踪审计,接到需审计的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责任人:郜华。
⑶国土局:负责土地测量、土地证确认、土地确权、附属物清点、评估工作,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11月18日前出具评估报告,责任人:郭秀丽。
⑷住建局:负责控制红线内房屋及附属物清点工作,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11月18日前出具评估报告,责任人:冯晓燕。
⑸规划办:负责“三违”建筑确认工作,完成时间:11月7日前。11月20日前拆除,责任人:金光。
⑹城管局:负责移除红线内自来水管线及其他市政管线,完成时间:11月20日前,责任人:王力民。
⑺电业局:负责移除红线内电力线杆工作,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责任人:朱士华。
⑻联通公司:负责移除红线内联通公司通讯线杆工作,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责任人:张宏中。
⑼移动公司:负责移除红线内移动公司通讯线杆工作,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责任人:吴景志。
⑽电信公司:负责移除红线内电信公司通讯线杆工作,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责任人:李敏。
⑾监察局:负责工作纪律检查,责任人:朱伟。
⑿公安局: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治安环境保障工作,责任人:杨宏欣。
⒀督查局筹备组:负责工作进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监察局处理,责任人:刘军峰。
⒁水务局:负责移除红线内自来水管线及相关水务工作,责任人:王玉东。
(六)治安环境保障组。组长:王浩然,副组长:杨宏欣。责任单位:公安局,负责西环路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的治安环境保障工作。配合单位:公路局(种振)、国土局(郭秀丽)、规划办(张岚峰)、花园办(张国矿)、南顿镇(马瑞杰)。
(七)绿化工作组。组长:欧阳立东,副组长:刘自更。责任单位:林业局,负责工程绿化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绿化设计方案,12月15日前完成绿化招投标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绿化施工),配合单位:城管局(王力民)、花园办(张国矿)、南顿镇(马瑞杰)。
(八)资金保障组。组长:韩卫东,副组长:张顺。责任单位:财政局,跟踪评审,负责前期工作及征地拆迁所需资金保障。
(九)工作纪律保障组。组长:张义廷,副组长:朱伟。责任单位:监察局,负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违规违纪单位、人员进行处理,配合单位:财政局(张顺)、审计局(郜华)。
(十)督查组。组长:段连亮,副组长:刘军峰。责任单位:督查局筹备组,负责督查相关单位按职责、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配合单位:公路局(种振)。
三、时间节点
(一)2016年11月1日前:完成控制红线范围划定工作。(责任单位:公路局,配合单位:规划局、国土局、花园办、南顿镇)
(二)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空白土地的征收工作,推出路影。(责任单位:花园办、南顿镇,配合单位:公路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规划办、电业局、公安局、监察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三)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控制红线内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作,推出路影。(责任单位:花园办、南顿镇,配合单位:公路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办、电业局、公安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四)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绿化工作(责任单位:林业局,配合单位:城管局、花园办、南顿镇)
四、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西环路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根据各自职责抽选得力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实施该项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确定的时间节点,根据各自职责,谋划好工作方式方法,每日17:00前向督查组书面报告当日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各工作组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为共同做好西环路建设工作这一目标尽职尽责。
(四)西环路建设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实施,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上级各项规定,按制度工作,按制度办事,各参与单位、人员要遵守好保密纪律,所有相关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发布。
(五)督查组对该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全程跟踪督查,工作纪律保障组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没有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实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