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20〕5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项城市2020年度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暨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项城市2020年度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暨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20日
项城市2020年度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暨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周口市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河南、森林周口林业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2020年国土绿化工作,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祉为主要目标,以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和乡村振兴为抓手,逐步构建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打造便利的森林服务设施,建设繁荣的生态文化,传播先进的生态理念,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美丽项城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加快建设以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城区游园、森林乡村为“绿点”,以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线等交通干线为“绿线”,以国家储备林基地、森林特色小镇群为“绿面”,以农田防护林网为“绿网”,以主要河流、河道两侧生态保育带为“绿带”的“点、线、面、网、带”相结合的森林生态体系。2020年全市安排造林任务2.85万亩,其中廊道绿化0.7万亩;平原防风固沙林0.5万亩;农田防护林0.45万亩;乡村绿化美化0.9万亩;优质林果0.3万亩。实施森林抚育0.56万亩。发展种苗花卉0.04万亩。林下经济面积达到6.52万亩。新建湿地公园1处,森林公园1个。
三、工作重点
2020年,按照《周口市2020年度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在国土绿化工作中,要做到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与提高农产品绿色品质相结合,创新造林主体和造林机制,坚持节俭原则,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着力抓好森林城市工程、廊道绿化工程、平原防风固沙林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林木种苗花卉及优质林果工程、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程、森林抚育工程等八大工程。
森林城市工程。积极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加强城市成片森林、城郊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廊道网络建设,着力提升人民公园、植物园、张伯驹公园、如意湖、吉祥湖、内河水系和铁路慢生活圈等生态休闲场所,规划并抓好沙颍河滨水森林公园、菱角湖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形成森林进城、绿环绕城、绿带穿城的城市景观,迅速提升城区及郊区绿色总量,实现城市园林化。
廊道绿化工程。继续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推进大广高速、宁洛高速、漯阜铁路等交通干线两侧各100米绿化,基本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的两侧宜林区各100米绿化工作,加快推进项城汾泉河国家湿地公园沿线生态修复与保护,增加湿地面积,进一步提升湿地生态功能,重点抓好长虹运河生态修复工程,营造四季常绿、三季有花、富有立体感的廊道生态景观,做到植绿与造景相结合,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形成林水相依、水清岸绿的生态美景。同时,对新修道路留足绿化空间,应绿尽绿,对现有的生态廊道查漏补缺、调整结构、巩固提升。2020年,廊道绿化工程造林任务0.7万亩。
平原防风固沙林工程。在我市沙区,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选择抗风、耐干旱瘠薄具有改良土壤能力的优良乡土乔木树种,营造防风固沙林,提高防风固沙能力。2020年,营造平原防风固沙林0.5万亩。
农田防护林工程。发挥好农田防护林的生态屏障作用,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以沟河路渠林带为骨干,选择抗逆性强的树种,完善和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提高农田粮食生产能力,实现平原林网化。2020年,营造农田防护林0.45万亩。
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结合农村绿化美化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村旁、宅旁、坑旁、路旁等宜林地资源,大力开展“四旁绿化、村庄绿化、庭院绿化”等植绿增绿行动。按照森林河南要求,积极开展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发展优质林果,实现乡村林果化、庭院花园化。2020年,完成乡村造林绿化0.9万亩,重点建设南顿、永丰、丁集、高寺、郑郭镇5个省级森林特色小镇,建设省级森林乡村16个。
林木种苗花卉及优质林果工程。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结合“四优四化”建设,加快发展优质林果产业,扩大优质林果种植面积,乡土树种、珍贵树种苗木繁育;加强鲜切花、盆花等特色花卉基地建设,促进花卉产业融合发展,优化产业发展布局。2020年,发展种苗花卉0.04万亩,优质林果0.3万亩。
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程。要把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学习借鉴外地市经验,加强与省国家开发银行的沟通对接,扎实做好项目融资、平台建设及造林主体选择等工作。要科学经营,通过适地适树开展乡土珍稀树种经营和长周期储备,做到因地制宜、好中选好、优中选优,重点培育形成复层异龄林和混交林林分,建设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增加森林蓄积量,改善林分质量,提高林分生产力。
森林抚育工程。大力推进森林结构优化调整,对近年来新成林的有林地、郁闭度过大的中幼龄林、遭受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危害的林分,加大抚育力度,调整林分结构。在森林抚育和间伐过程中,注重常绿树、落叶树等林种、树种的补充搭配。2020年,完成森林抚育0.56万亩。
四、创建标准
(一)完善森林网络。
1.林木覆盖率。市域林木覆盖率达30%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城区绿化。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其中林木覆盖率达25%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3.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4.城区道路绿化。城区道路绿化达标率80%以上,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5.休闲游憩绿地。市郊区建有2处以上不低于300亩的森林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辖区内50%以上的镇建有45亩以上的小型森林生态游园。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廊道绿化。公路(含乡、村)、铁路等道路生态廊道绿化率95%以上,绿化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7.水岸和水源地绿化。注重河、湖、渠、塘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80%以上,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8.单位、社区、厂矿绿化。单位和社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厂矿绿化覆盖率30%以上。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9.村镇绿化。镇所在地及村庄绿化覆盖率3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每个行政村建有3亩以上小型公共休闲绿地,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美化。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0.农田林网。建成完整的农田林网防护体系,网格300亩以内,林网控制率9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1.生态修复。区域内受损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及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市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森林健康。
12.树种丰富度。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常绿树种比例30%以上,城区单一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3.乡土树种比例。乡土树种数量占区域绿化树种数量达80%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4.苗木使用。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良种壮苗和苗木标准,提倡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5.林分结构。提倡营造混交林、异龄林、复层林,新造林中混交比例70%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6.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丰富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护湿地面积不下降。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7.森林灾害防控。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8.近自然管理。城区林木避免过度人工干预,注重林地和绿地土壤的有机物覆盖和功能提升;加强森林抚育和经营管理,森林抚育率达80%以上,精准培育优质高效森林。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9.资源保护。划定生态红线,防止发生重大毁林、毁湿及其他重大涉林案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共享生态福利。
20.生态休闲场所服务。城区公共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以上;城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10公里服务半径覆盖率达70%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1.绿道网络。增加城乡森林的可达性、开放性,建立遍布城乡的绿道网络,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公里以上,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确保生态建设成果惠民。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2.生态产业。积极促进森林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优质林果、林下经济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23.市域环境质量与节能减排指标。严控区域环境质量和节能减排指标,防止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责任单位: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4.城乡环境整治。加强城乡接合部、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注重城乡绿地的净化、美化工作,为居民提供宜居的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市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宣传生态文化。
25.生态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6.生态科普教育。在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城市公园、植物园等居民集中活动的开放性休闲游园设置科普宣传栏和宣传标识,建立3处以上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每年举办市级科普活动5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7.义务植树。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营造“巾帼林、青年林、园丁林、天使林、三八林、少先林”等纪念林、纪念树,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尽责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8.古树名木保护。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科学到位,保护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9.公众态度。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加强组织管理。
30.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具体负责“创森”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31.建设备案。在省级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正式备案2年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2.科学规划。编制完成《项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2018—2027年)》,并通过政府审议、颁布实施,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3.投入机制。森林城市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多元的投融资机制和奖补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4.科技支撑。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专业技术队伍健全,技术规程完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5.示范活动。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6.档案管理。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技术要求
(一)生态廊道绿化。坚持适地适树,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坚持植绿与造景相结合,以乔木林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常绿、落叶和彩叶树种相搭配,达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彩、冬有绿”的景观效果。
(二)农田防护林。每个网格控制农田不超过300亩,路宽6米以上的按一路两沟四行树进行栽植,6米以下的按一路一沟二行树进行栽植。
(三)乡村绿化美化。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村庄周围建有以护村林、风景林、休闲林等为主的乔木片林。绿化与保护并举,注重大树、古树保护,留住乡愁。
(四)苗木质量。苗木应为一级苗,高大乔木类苗木高度4米以上,胸径3厘米以上,常绿树胸径4厘米以上。
(五)树种配置。以营造混交林为主,乡土树种比例达到80%以上。重点发展银杏、白蜡、楸树、栾树、无絮杨、泡桐、国槐、榆树、苦楝等优良乡土树种。农田林网建设中,要栽植深根窄冠的高大乔木,小乔木和花灌木只能作为配置树种。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要紧密结合,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目标考核。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迅速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二)创新机制,多方筹资。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投入、市场配置、多方参与”的原则,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森林城市建设。探索冠名赞助、股份造林、项目开发、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多元融资机制。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市政府将把“创森”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成立造林绿化督导组,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4月底检查任务完成率,7月底检查造林成活率,10月底检查造林保存率,年终进行综合排名。对前3名进行表彰奖励,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行动迟缓,不能按时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融媒体中心要设立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创森”工作先进做法和先进典型,努力倡导“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风尚,营造全民创建、人人参与、大家共享的浓厚氛围。
(五)依法依规,注重保护。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林业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快全市森林监测体系建设步伐,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控与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和湿地、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移植古树、大树进城。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增绿与护绿齐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生态保护,守住生态红线,留住生态底色。
附件:2020年度项城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及营造林计划任务明细表
附 件
2020年度项城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及营造林计划任务明细表
单位:万亩、个
单位 |
造林 |
森林 抚育 |
种苗 花卉 |
林下经济 |
||||||
合计 |
廊道绿化 |
农田防护林 |
乡村绿化美化 |
平原防风 固沙林 |
优质 林果 |
|||||
森林乡村个数 |
面积 |
|||||||||
项城市 |
2.850 |
0.70 |
0.45 |
16 |
0.90 |
0.50 |
0.300 |
0.56 |
0.040 |
6.52 |
丁集镇 |
0.255 |
0.08 |
0.04 |
1 |
0.06 |
0.05 |
0.025 |
0.04 |
0.010 |
0.45 |
付集镇 |
0.130 |
0.03 |
0.02 |
1 |
0.05 |
0.02 |
0.010 |
0.03 |
0.37 |
|
范集镇 |
0.180 |
0.04 |
0.03 |
1 |
0.06 |
0.03 |
0.020 |
0.03 |
0.38 |
|
高寺镇 |
0.225 |
0.05 |
0.04 |
1 |
0.06 |
0.05 |
0.025 |
0.04 |
0.010 |
0.50 |
李寨镇 |
0.145 |
0.03 |
0.02 |
1 |
0.06 |
0.02 |
0.015 |
0.03 |
0.38 |
|
贾岭镇 |
0.175 |
0.04 |
0.03 |
1 |
0.06 |
0.03 |
0.015 |
0.04 |
0.40 |
|
秣陵镇 |
0.167 |
0.04 |
0.03 |
1 |
0.05 |
0.03 |
0.017 |
0.03 |
0.40 |
|
王明口镇 |
0.155 |
0.04 |
0.02 |
1 |
0.05 |
0.03 |
0.015 |
0.03 |
0.40 |
|
官会镇 |
0.165 |
0.04 |
0.02 |
1 |
0.06 |
0.03 |
0.015 |
0.03 |
0.40 |
|
新桥镇 |
0.145 |
0.04 |
0.02 |
1 |
0.05 |
0.02 |
0.015 |
0.03 |
0.38 |
|
三店镇 |
0.175 |
0.04 |
0.02 |
1 |
0.06 |
0.03 |
0.025 |
0.03 |
0.38 |
|
孙店镇 |
0.175 |
0.04 |
0.03 |
1 |
0.06 |
0.03 |
0.015 |
0.03 |
0.38 |
|
南顿镇 |
0.205 |
0.05 |
0.03 |
1 |
0.06 |
0.04 |
0.025 |
0.04 |
0.010 |
0.40 |
永丰镇 |
0.305 |
0.08 |
0.04 |
2 |
0.11 |
0.05 |
0.025 |
0.04 |
0.010 |
0.50 |
郑郭镇 |
0.205 |
0.05 |
0.04 |
1 |
0.05 |
0.04 |
0.025 |
0.04 |
0.40 |
|
东方街道 |
0.001 |
0.001 |
0.01 |
0.10 |
||||||
莲花街道 |
0.011 |
0.01 |
0.001 |
0.01 |
0.10 |
|||||
光武街道 |
0.011 |
0.01 |
0.001 |
0.01 |
0.05 |
|||||
花园街道 |
0.000 |
0.01 |
0.05 |
|||||||
千佛阁街道 |
0.020 |
0.01 |
0.010 |
0.01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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