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0-12-01 15:24: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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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政办〔2019〕56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项城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项城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14日

 

项城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政资〔2017〕60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工业、生态城市用水需求大幅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之我市供水保障能力和公众节水意识有待提高,科学用水、合理用水、中水回用水平还比较低,水紧缺、水浪费、水污染威胁显著。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是我市水资源供需平衡的有效载体,是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三条控制红线”的有效保障。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可进一步提高社会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管理水平,提高用水效率,使有限的水资源在最大程度上满足民众生产生活需要,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原则

节水型社会建设坚持五个原则:节水型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工农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相协调原则;完善机制、分工协作原则;节水与开源、涵养水源、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原则;加强管理、优化配置资源原则;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

三、节水型社会的建设目标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我市形成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框架,形成比较完善水体系和节水制度;水资源分配使用合理且满足生产、生活、生态发展需求;公众节水意识普遍增强,用水效率显著提高,节水器具、节水工艺广泛利用;用水总量控制在2.47亿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超过0.6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5%以上,城乡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8%以上,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2%以下;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利用率大幅提高,污水排放量控制在限制纳污额度内。

四、组织领导成员单位职责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市政府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按照单位职能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一)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决定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建设任务和重大研究项目,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审定成员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年度建设工作,下达年度工作任务。

3.组织开展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和奖惩,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提议召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负责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指导创建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节水型社区等节水型社会建设单元工作。

4.负责联络有关部门或组织有关专家,讨论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关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

5.负责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承办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和奖惩的组织与实施。

6.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联络制度,信息互通,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7.督促各成员单位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全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规划。

2.建立节约用水的阶梯水价机制。

3.负责整合节水项目资金。

4.全面实施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即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的项目。

(四)市水利局

1.负责制定全市水资源配置方案,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

2.负责节水型社会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组织推广灌区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控灌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防渗渠输水、喷灌和滴灌等节水技术,建设农业节水示范区,在设施农业及特色种植区推进微喷灌和滴灌等节水技术。

3.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载体创建工作。

4.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定额节约管理及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关停中心城区自备水源井、并严格控制批建新井。

5.完善计划用水考核体系,加大计划用水考核力度和加价水资源税征收力度,完善各类用水定额。

6.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改造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实施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质净化改造工程、生态安全饮水工程,力争达到城乡居民饮水同源、同质。

7.实施水环境治理,以防洪工程建设为依托,大力实施县域生态水环境和水景观建设。在全市河道、渠道两边全面实施绿化工程,进一步涵养水源。

8.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

(五)市农业农村局

1.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全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规划。

2.加快农业节水改造,调整农业用水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高效农业,推广喷灌、滴灌和节水控灌技术,实现水资源合理管理与利用。

(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工业节水规划。

2.建立工业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组织实施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每年建设节水型示范企业不少于5家,确保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下降6%以上。

3.定期发布高耗水落后产能淘目录及节能减排指标;组织实施工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节水技术进步,引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关闭和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艺、设备、产品和产能;抓好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收、利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

4.加大工业企业用水定额控制,确保8%以上的用水大户(年用水量2万方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定额达到国家和省级用水定额标准。

5.建立工业节水评价指标体系。

(七)市财政局

1.负责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并加强监管。

2.负责建立市节约用水激励机制,筹集年度节水奖励资金。

3.参与水价、水资源税征收标准的调研与制定。

(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负责节水型小区的管理,到2019年末,完成建筑节水设施强制性推广和建筑节水技术、节水设施改造,城乡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8%以上。

2.负责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每年创建市级节水型小区不少于3家。

(九)市城市管理局

1.负责节水型单位的日常管理。

2.实施生态绿化供水项目工程,充分利用沟、渠、塘地表水和中水及浅层地下水,替代生态绿化建设用水;大力推广生态绿化的喷灌、滴灌、控灌技术。

3.负责污水处理厂净化设施和中水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扩大现有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污水处理规模,加大中水的利用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5%。

4.负责城区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城区下水管网的维修及管理工作,防止城区内涝发生。同时,测试供水管网漏损,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推广新的防漏技术措施,严格漏损控制漏损控制在12%以下。

(十)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

1.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编制全市水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主要水污染物减排指标,改善河道及其他纳污水体水环境。

3.完善重点监管企业排污口水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监管。

4.做好水源地监管工作,加强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定期发布水源地水质报告。

5.加快实施农村环保项目,确保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达标要求。

(十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农渠防渗砌护率100%。

2.已划定的水源地不再批建任何建设项目,已经存在的地上建设附着物(不含水工程)逐步置换搬迁。

(十二)市教育体育局

1.组织全市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广泛开展节约用水宣传。

2.组织实施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确保每年创建节水型学校不少于5家。

(十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全市节水器具的质量监督工作,管理节水产品质量的检验、鉴定,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节水器具违法行为。

2.管理全市节水产品的质量认证工作。

3.统一管理全市节水器具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和监督节水器具的计量行为。

(十四)市融媒体中心

1.开展节水宣传报道,配合有关部门制作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题片。

2.定期发布节水公益广告。

(十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1.负责高耗水企业的市场主体准入关。

2.配合市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引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淘落后高耗水工艺、设备、产品和产能严格控制新上高耗水工业项目;组织实施工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抓好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

五、工作步骤

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10日)。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职责。

(二)组织调查阶段(2019年9月11日—9月20日)。全面搜集有关资料,大力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制定目标措施,将考核指标落实到每个成员单位并签订责任书,全面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三)实施阶段(2019年9月21日—12月31日)。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和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目标。

六、工作措施

(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部门、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考核,层层分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保障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节水宣传和报道,提高民众节水意识,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水、人人爱惜水、人人节约水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节水管理体系。一是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行业规划中要体现节约用水的有关指标要求,提高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等建设项目的准入标准;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节水制度;三是要运用经济杠杆节水,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体系;四是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开采量,做到开发、利用、保护、节约相结合;五是开展节水型种植园区、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单位示范点建设,为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大节水资金投入。一是要加强农业节水改造投入,加大渠道砌护力度和控灌技术推广,依靠节约的水量解决工业和生态发展用水,实现工业、农业双赢和生态改善;二是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投入,鼓励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尤其是工业用水大户水循环利用率;三是依靠科技进步,开发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四是筹措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宣传、调查、咨询、测试、考察培训整理等工作。

(五)强化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水源污染和水环境恶化,避免发生水质性缺水现象。一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杜绝污染源产生;二是强化水污染源治理工作,实现工业污染达标排放;三是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增强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四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

 

附件:项城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项城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富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拥军  市政府副市长

 员:王兆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万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于河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国控集团董事长

栗金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周口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局长

张国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留伟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孔颟堂  市水利局局长

李俊民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于凤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记

田维林  市融媒体中心总编辑

董明辉  秣陵镇镇长

马孝稹  南顿镇镇长

杨文林  永丰镇镇长

戚云峰  范集镇镇长

葛志杰  孙店镇镇长

   三店镇镇长

   李寨镇镇长

李剑楠  贾岭镇镇长

刘风雷  高寺镇镇长

张屹东  新桥镇镇长

   付集镇镇长

史明辉  官会镇镇长

张弓召  丁集镇镇长

   王明口镇镇长

   郑郭镇镇长

王国俊  光武办事处主任

魏鸿飞  水寨办事处主任

孙国友  花园办事处主任

张丽荣  东方办事处主任

   千佛阁办事处主任

侯鑫东  莲花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孔颟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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