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20〕43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的通知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1-08-16 12:28:48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鹿邑县会议费管理办法






项政办〔2020〕43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20〕28号)精神,厚基础、补短板、求突破,全力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现就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一)工作目标。到2023年年底,所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实施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力争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跨入周口和全省先进行列。

(二)时间节点。

1.2020年12月15日前,各镇(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省政府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2021年—2022年6月,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各镇(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3.2023年年底前,全面、高质量完成国务院、省政府、周口市政府确定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管试点领域目录编制工作,并指导各镇(街道)编制相关领域目录。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1.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道)。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街道)。

3.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街道)。

4.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5.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项城市税务局各镇、街道)。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7.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镇、街道)。

8.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各镇、街道)。

9.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镇、街道)。

10.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

11.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各镇、街道)。

12.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13.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14.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

15.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16.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17.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镇、街道)。

18.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镇、街道)。

(二)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接省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协调指导基层政府抓好落实。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市政府网站要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借助市级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问题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其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统筹协调推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本辖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市政府办公室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行政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2020年12月7日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印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