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18〕36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项城市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项城市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7日
项城市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
随着去年我市国家级主要农作物示范县的成功创建,我市农业机械化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23万千瓦,全市农业机械总台数达到11000余台,在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也渐渐增多,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十三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以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为主线,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市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争创工作,计划创建20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20个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创建32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6个“平安农机”示范镇(办)。
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管理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
三、方法步骤
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1日—3月31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选择农机安全监管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作用大的镇、村和户,宣传创建农机安全监管示范镇办、示范村和示范户政策,动员开展“平安农机”创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3月1日—2018年7月31日)。对照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创建标准,建设18间岗位办公室,科目一无纸化考场300平方,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和检验检测场地1200平方米,达到省规范站建设标准,开展“平安农机”知识培训,督促镇(办)、村、户等各个创建主体对照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农机技术培训机构开展农机安全技术培训,农机安全监管单位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和农机执法等工作,抓好典型示范建设,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登记率、农机技术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减少和控制农机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三)自查自评阶段(2018年8月1日—8月31日)。对照“平安农机”考评标准(见附件3),市农机局对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村、镇进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制定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形成总结材料。
(四)申报验收阶段(2018年9月1日—12月31日)。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成立我市迎接考评小组,申请省农业厅、省安监局对我市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为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组织开展“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成立我市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由市长王富生任组长,副市长王拥军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各镇办和相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落实目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保障实现目标。将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不断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市农机局、财政局要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63号)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牌证费、检验费、农机技术专业人才培训经费、农机监理服务中心建设费等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实现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的目标。
(三)夯实基础,完善监管网络。农机部门要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办为抓手,发挥镇办主体作用,要将创建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发挥镇办安全协管员和村级组织的沟通协调作用,要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头作用,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基础档案,强化牌证电子化管理,推进平安农机示范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多管齐下,促进农机安全。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隐患排查治理 及“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现象,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农机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是各镇办要充分利用全面免费监理这一契机,宣传、鼓励、督促农机手参加免费的培训、考试和办理驾驶证,积极组织本辖区农业机械参加免费集中安全检测和审验工作,搞好农机普查摸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机专项工作,从源头上排查、整改农机安全隐患。三是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对农机销售、维修网点的“打假”专项行动,整治农机市场程序,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市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农机、公安部门要定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整治上路行使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农机部门每季度要向市公安部门通报拖拉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证情况,市公安部门每季度要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和驾驶人违法处理情况。市安监部门要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协调市农机部门做好农机事故联网直报工作。
(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农机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以浓厚的创建氛围,赢得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形成合力。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开展农机操作、维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同时,要继续开展“六个一”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即在每个镇办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为每名农机手送一封倡议书,为农机从业者和农民群众放映一次“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为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为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为每个村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1.项城市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项城市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单位职
责分工
3.河南省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户标准
附件1
项城市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富生(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拥军(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步超(市公安局局长)
张国旗(市教体局局长)
于河川(市文广新局局长)
欧阳立东(市交通局局长)
李俊民(市农业局原局长)
孟俊生(市安监局局长)
王静锋(农机局局长)
董明辉(秣陵镇镇长)
马明瑞(南顿镇镇长)
杨文林(永丰镇镇长)
王立峰(范集镇镇长)
侯 俊(孙店镇镇长)
杨 帅(三店镇镇长)
白 宇(李寨镇镇长)
李剑楠(贾岭镇镇长)
李新亮(高寺镇镇长)
张屹东(新桥镇镇长)
张 露(付集镇镇长)
史明辉(官会镇镇长)
时 鹏(丁集镇镇长)
冷 翔(王明口镇镇长)
孙继锋(郑郭镇镇长)
王国俊(光武办事处主任)
魏鸿飞(水寨办事处主任)
戚云峰(花园办事处主任)
张丽荣(东方办事处主任)
张 博(千佛阁办事处主任)
涂晓东(莲花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王静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项城市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
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农机局职责
1.牵头组织全市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对创建单位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验收;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告、图片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活动的重要意义,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3.研究确定每年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办计划数;
4.制订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5.健全农机安全监管体系;
6.完善和提供创建“平安农机”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
7.业务办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
8.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化,着重做好“三夏”、“三秋”等农忙季节的安全检查工作,每年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2次以上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9.做好年度审验和注册登记工作,确保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检验率;
10.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二)市安监局职责
1.组织好每月一度的安全生产例会;
2.与市农机局共同协调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3.对创建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4.对各镇办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组织检查、验收;
5.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扩大影响。
(三)市公安局职责
1.发挥公安交警部门的作用,严厉查处和打击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非法拼装、非法载人载客等不法行为;
2.与市农机局联合执法,开展路查和农机专项整治工作;帮助解决农机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创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3.协助农机部门开展其它工作。
(四)市交通运输局职责
1.与市农机局密切配合做好拖拉机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农机部门开展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专项整治活动;
2.参与农机部门开展的关于拖拉机等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
3.进一步加强农村危险桥梁、危险路段的改造,在农村和乡村道路上设置必要的交通标识、安全警示标志,逐步改善乡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4.好创建“平安农机”的协调配合工作。
(五)市文广新局职责
1.大力宣传“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配合农机部门做好“平安农机”示范县纪录片的拍摄、制作工作。
(六)市教体局职责
1.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的农机安全法制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农机安全意识;
2.配合农机部门做好“六个一”宣传活动中的农机安全进校园活动。
(七)各镇办、村委会职责
1.成立各镇办创建“平安农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镇办年度目标考核;配有专职农机管理员;
2.充分发挥农机专管员的作用,协助农机监理部门大力开展农业机械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整治农业机械违法违章行为;
3.研究确定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村委会成立相应的创建“平安农机”领导小组,并配有专职农机安全协管员;
4.镇办与村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5.镇办农机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活动;
6.镇办在辖区内显著位置刷写宣传标语不少于20条,制作大型宣传版面不少于2块;
7.制订镇办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镇办内农业机械台账,宣传教育记录、农机事故记录齐全;
8.村农机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与农机户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制订村农机安全生产制度;
9.镇、村农机管理员、协管员协助农机监理站做好农机年检工作,确保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审验率不低于95%;
10.创建村建立农机手安全学习活动室,每年组织本村机手至少开展2次农机安全教育学习和经验交流及读刊用报活动;村内设立宣传栏、刷写墙体标语。
附件3
河南省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户标准
一、“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标准
(一)县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加强对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规范活动内容,安排创建活动经费,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农机管理部门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与农机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将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分工明确。人员配备满足岗位设置的要求,与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办公场所适应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需要,宣传教育和办公自动化等仪器设备配备齐全,规范使用农机监理行业标识;开展“平安农机”示范镇(乡)、村、户活动成效显著,“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达到40%以上。
(三)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大农机手、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农机牌证、农机维修、教育培训等工作管理规范,农业机械检测、驾驶人考试设施、设备齐全;农机事故报告统计及时、全面,适时发布农机安全生产服务信息。农机、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6%以上。
(四)农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农机事故。
二、“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标准
(一)乡(镇)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农机安全
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助县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户活动成效显著,“平安农机”示范村达到30%以上。
(二)乡(镇)设有负责农机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
各村均聘有专(兼)职农机安全管理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三)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记录完整;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账和农机事故档案规范齐全。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四)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农机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设有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宣传材料、固定标语、警示牌等。
(五)乡(镇)内90%以上的农机维修点取得技术合格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三、“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标准
(一)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设有村级农机安全员,与农机户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活动成绩显著,“平安农机”示范户达到40%以上。
(二)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账、农机事故记录、安全学习记录完整。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积极协助县乡有关部门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
(三)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村内设有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学习活动室、农机安全宣传栏、农机安全宣传标语。每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经常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学刊用报活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0%以上。不发生农机死亡事故。
四、“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协会)创建标准
(一)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操作,不违法载人,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无违章记录,无农机责任事故。
(二)农业机械牌证齐全,机具技术状态良好,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三)积极带头参加乡(镇)、村和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的农机安全教育等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家庭(协会、合作社)成员农机安全意识高。
(四)具有熟练驾驶操作和维护农业机械的技能,农机作业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经济效益好,在群众中美誉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