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19〕39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减少通信行业内铁塔及相关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6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16〕142号)和《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65号)和《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作工作实施方案》(豫百城提质〔2018〕1号)和《关于推进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周政办〔2015〕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通信基础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环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宽带中国”战略和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关键和基础,有利于提升我市信息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明确建设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我市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建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一代移动通信基础网络设施,使移动通信应用水平大幅度提升,移动互联网广泛渗透,网络与信息安全水平明显增强。4G、5G网络实现区域内连接覆盖,我市进入移动通信和移动互联网新时代。
三、科学编制规划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项城市办事处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等部门,负责我市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并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路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同步实施,做好统筹城乡发展布局,保障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科学规划建设。新建重大工程和重点功能区在编制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同步编制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四、强化部门保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推进通信设施建设与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按照国家光纤到户强制标准,要求住房建设单位预留移动通信配套设施资源(室内分布系统),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建设项目预算,并作为项目配套统一移交。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协助开放管辖范围内公园、路灯、绿地、灯箱等公共设施以及小区公共场所,用于支持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及其配套的建设用地保障,加快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加快权证办理;并做好移动通信网络专项规划与有关规划的衔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为现有公路、在建公路和规划公路沿线规划建设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提供支持。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负责优化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相关审批程序,强化辐射日常监测监管。
市公安局负责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设施安全。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中断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助相关行政审批窗口单位,优质高效办理通信基站建设的相关审批。
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要努力营造有利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舆论氛围,做好面向公众的科普宣传,积极消除公众对移动通信发射塔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提升社会各界对移动通信网络项目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舆论环境。
国网项城市供电公司负责保障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用电需求,在电力引入方面给予支持。
各镇、办事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学校、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设施,要向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积极开放。对已存在的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关停,要保证正常供电及日常维护需要。加大对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我市4G、5G网络建设速度。
铁塔公司作为5G网络建设的主体单位,各电信企业制定本企业全市移动通信网络发展规划,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项城市办事处汇总,并明确计划、分步推进,充分利用已有网络资源,强化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确保完成建设目标。
五、加强组织协调
各镇、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规划、建设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协调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