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16〕21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项城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
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项城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25日
项城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64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周政办〔2016〕21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好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全面梳理编制“双公示”目录,明确公示内容和标准,规范公示窗口和方式,完善信息化支撑系统,建立“双公示”工作长效推进机制,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合法、无遗漏,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1.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目录,本部门既是责任主体,负责人既是责任人,扎实推进落实公示。
2.坚持“多方公示、信息共享”的原则。利用部门网站、信用周口网、项城市人民政府网等,多渠道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3.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应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二、工作目标
各部门和单位要在2016年6月10日前,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报本部门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目录;2016年6月15日前上报本部门2013年元月以来发生的,目前有效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2016年6月25日前,把该信息在项城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2016年6月1日后新制作的“双公示”信息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项城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具有行政职权的省驻项单位,按照本系统上级领导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公示标准开展“双公示”工作,上级无明确规定的,按本方案执行。
三、工作任务
1.梳理编制“双公示”目录。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要同时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制度。由市政府法制办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市各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目录。
2.明确“双公示”内容和标准。各部门公示的具体行政许可信息,应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各部门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3.规范“双公示”窗口和方式。市直有关部门要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项城市人民政府网公示相关信息, 项城市人民政府网同步将公示内容报送至“信用周口”网站。项城市人民政府网抓紧建立“双公示”专栏,要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做好与“信用河南”、“信用周口”网的链接。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主体。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推进全市“双公示”工作,各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统筹推进本部门“双公示”工作,并明确由办公室或牵头股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承担具体落实工作。各部门在2016年6月10日前,将“双公示”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报项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赵胜利,电话4302183 , 电子邮箱:xcsfgwspk@163.com)。
2.建立长效机制。市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要研究制定“双公示”工作管理办法和制度,按要求及时公示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并在市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建立“双公示”值班读网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及时、不准确、不更新、不可用等问题。
3.加强评估考核。建立督查落实制度,由项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检测、第三方机构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督查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总报市政府和周口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