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政务公开办 时间: 2017-06-29 17:05:0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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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6〕60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周政办明电〔2017〕126号)文件精神,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结合政务公开发展方向和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
二、落实到办文程序
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各部门拟写公文时要在部门发文笺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政策文件制定时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要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公开,政策解读的内容包括:制定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的和任务、重要内容、预期效果等。
三、落实到办会程序
要求推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即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各镇办、各部门要全面完成本镇办、本部门现有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编工作,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围绕群众关切的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着力推进“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全面推进决策公开
各镇办、各部门要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听取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镇办、各部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五、全面推进执行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做好公开,尤其是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推进执行公开。
六、全面推进管理公开
重点围绕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机关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会议,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七、全面推进服务公开
各镇办、各部门要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程序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要在权责清单基础上,依据法定职责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实行服务事项编码管理;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提供咨询、投诉电话、邮箱,通过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八、全面推进结果公开
公开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加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结果公开。各部门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九、各镇办、各部门接到《通知》后抓好落实,根据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及时出台本镇办、本部门的“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的工作制度。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017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