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编制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0-06-04 17:29:0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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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的科学性,增强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地方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38号)要求,结合我市财政管理工作实际,现就编制2019-2021年财政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的主题,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突出聚力增效,支持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持续保持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原则

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按照“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统筹各项资金来源,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优先保障人员经费支出。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未来三年重大收支政策统筹考虑安排,为实现中长期发展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推进建立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通过改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做实备选项目库,加快预算执行,严格控制存量资金,着力解决资金使用“碎片化”和预算执行效率偏低等问题,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

突出绩效,科学引导。按照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管理,改变预算资金分配固化格局,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收入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安排区分轻重缓急,结合基本市情、财力状况安排民生支出,提高民生支出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不搞寅吃卯粮的工程。

二、2019-2021年财政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1.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一是据实编列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依据国家工资政策、部门基础信息及市本级预算定额标准据实足额编列。各部门公用经费规模按照现行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核定。二是统筹安排一般性项目支出。部门一般性项目支出规模由市财政根据近三年预算实际支出情况、预算年度部门工作任务等,并剔除一次性因素后统筹确定,部门在核定规模内统筹安排具体项目,近三年的经常性追加项目必须列入预算的在核定规模内调剂列入预算,安排项目要与部门年度重点任务充分衔接,相关要素信息完整、翔实。同时要将符合条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PPP项目纳入财政中期规划。预算执行中不追加部门一般性项目支出。三是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除转移支付资金外,各部门支出要按经济分类编制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要细化到经济分类目级科目。四是科学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取消专项资金基数,依据市级财力状况和政策标准、执行情况、使用绩效、实施条件等情况审核确定各专项资金规模,取消或调整绩效目标不明确、效果欠佳、已到期限、管理中存在重大问题的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一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项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执行期限、支持范围、使用方向、分配办法、绩效目标等内容,落实每个专项有且只有一个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二是继续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豫政〔2015〕75号)要求,继续推动重点项目、重点科目、跨部门资金清理整合。

3.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强化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专项资金,可适当加大资金规模;对绩效评价结果欠佳以及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压缩规模、调整用途或取消安排。二是完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确定机制。选取部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从绩效目标设立入手,健全完善主管部门与财政共同参与的绩效目标确定机制,并实施后续跟踪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评价质量和效果。三是探索完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社会公益类、经济发展类、基础保障类等分类绩效目标体系,重点解决当前项目绩效目标指标选取难、确定不科学、无法监督及评价等突出问题,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支撑。四是健全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规范参与绩效评价的第三方机构选定标准、参与方式和成果认定,引入绩效评价专业机构参与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打造示范性项目,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五是规范部门绩效评价工作。部门申报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时需一并填报绩效目标,年度结束后对上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逐项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同时,要按照预算信息公开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探索开展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

4.完善年度预算细化管理。明确年度预算细化要求。2019年预算凡未按要求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年度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对细化不认真、不科学导致无法执行的资金,市财政直接收回统筹使用;今后部门申报年度预算新增专项资金时必须先细化到位,未细化到位的原则上不予安排。

5.加强综合预算管理。一是强化政府预算统筹衔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以及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二是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由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向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转变,充分利用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安排年底预计收回财政结余资金;重大增支项目,结合财力状况实行分年度消化,避免分年度可统筹财力起伏过大;跨年度支出项目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支出需求编入相应年度规划。

6.强化财政规划保障和约束。一是加强财政规划与相关规划衔接。2019-2021年财政规划要认真贯彻规划期中央、省财经政策,与规划期中央、省财政规划和我市“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与国家重大财税政策调整结合;市直各部门规划建议要与对口上级部门规划期政策安排意见相结合。二是突出规划导向作用。部门要注重发挥行业规划对部门财政规划的引领作用,研究提出项目支出安排建议时,要与行业规划充分衔接融合,并服务于行业规划。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在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前要先编制资金平衡表报财政部门审核。预算执行中原则上当年不新增部门重大项目支出,确需安排的统一在调整下年规划时统筹考虑。

(二)完善财政规划管理制度

1.加强财政备选项目库管理。一是调整备选项目纳入规划程序。各部门按要求在备选项目库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市财政将根据部门申报建议、综合排序、实施条件、资金细化等情况,按照纳入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的条件及财力状况,统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规划或预算。二是严格入库项目控制。除新增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外,按照相关政策控制部门年度项目支出申报总额三是强化备选项目库管理。凡未纳入备选项目库的项目及要素不完整、内容不翔实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财政规划;未纳入财政规划的项目,年度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未纳入备选项目库的支出项目,预算调整安排时原则上不予考虑。

2.严格控制财政存量资金。一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净结余和一年内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市本级安排的运转类支出原则上不办理结转;市财政在审核各部门提出的项目安排建议时,将把上年项目资金结转情况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对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三是规范单位原有账户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盘活单位原有账户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结余资金及结转一年以上的财政存量资金要按规定时限缴回国库;新增支出优先通过原有账户资金解决,并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3.夯实财政规划基础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准入条件。纳入财政规划的专项支出需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有明确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能高度相关,属本级财政支出保障范围,绩效目标明确,规划期内可实施且有具体分年度资金安排建议,具有明确项目内容和实施计划并经过评审论证;纳入年度预算项目需在上述六个条件基础上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已具备开工和实施条件,能达到支出细化要求,预算年度内可支付完毕。凡不具备上述准入条件的,不得纳入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二是完善财政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精简优化现有财政规划报表,清晰完整反映部门财政规划建议;优化信息系统设置,强化信息系统审核功能,提高信息技术支撑能力。

4.改进项目支出管理方式。一是推进管理理念“三个转变”。各部门要按照中期财政规划要求,将过去预算执行中的二次分配回归到规划编制环节,促进预算管理方式的“三个转变”,即项目支出确定由“当年研究当年支出事项”向“当年研究下年支出事项”转变,预算评审由“当年评审当年执行”向“提前一个年度评审”转变,预算执行重心由资金分配向加快执行、绩效管理转变。二是完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管理。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市级部门支出编入相应单位年初预算,并按要求细化到位,随同年初预算批复下达。

5.提高年度预算完整性。一是统筹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债务预算。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编制,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社保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不得出现赤字,并综合考虑上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科学编制。债务预算编制要全面反映政府部门在预算年度举债和偿债情况。二是规范非税收入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中非税收入超(短)收部分按照现行非税算账体制核增(减)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三是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市直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凡属于《项城市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范围的,必须逐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于项目部分涉及政府采购的,要先对项目进行拆分,将采购部分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纳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调整。年初没有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予审核采购计划,预算执行中不予拨付资金。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同步调整政府采购预算。

三、编报程序

(一)“一上”:部门上报预算草案阶段(11月15日前)

各部门要依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对本部门(单位)2019-2021年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进行研究,提出分年度发展目标、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政府非税收入计划。其中项目支出实行零增长,重点项目支出列入2019年预算的必须是具备实施条件的、上级政策明确要求的、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以及根据工作规划确需当年安排且能够形成实际支出的项目。对于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列入2020年和2021年预算规划。各部门三年财政规划应包括部门本级及汇总的下级单位的规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财政局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审核,其中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同时送非税收入管理局审核

(二)“一下”:财政初审并反馈部门阶段(11月25日前)

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会同税务部门测算的规划期内市本级可用财力,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及项目实施条件,对部门申报的分年度财政资金需求规划进行初审,提出三年财政收支安排计划建议报政府审核(包括分年度财力预测,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安排计划)。根据市政府审核意见,修改完善三年财政规划后,反馈部门进行修改。

(三)“二上”:部门修改上报阶段(12月5日前)

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报政府审核后反馈的三年财政规划控制数,核实各收支项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向市财政局反馈预算安排意见,并同步完善基础信息库数据。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和综合平衡后,按照规定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取第一年度收支计划,作为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四)“二下”:批复告知阶段(市人代会批复预算20日内)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政府预算后20日内,市财政局将部门预算统一批复至各部门,同时通知部门后两年财政收支安排计划;各部门应于市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15日内,将预算批复至二级单位,同时告知单位后两年财政收支安排计划。

、编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2019-2021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对财政规划编制重要性的认识,要提前统筹安排2019年全年工作,拟订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把中期财政规划与市政府批准的本部门重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保证编制中期规划与本单位工作任务相衔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中期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所属单位中期财政规划的审查,对规划内容做好政策性和技术性的审核,按照本部门事业发展对项目进行综合平衡,确保本部门支出的真实、科学和准确。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

(二)科学编制,坚持实事求是。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要按照实事求是、科学编制的原则,全面反映部门未来三年收入支出情况。收入预算要切实做到不少报、不漏报、不虚报,非税收入计划细化到具体收费项目。支出预算不得有意留下硬缺口,或任意扩大资金需求量,支出项目预算编制要以翔实、准确的基础资料为依据。

(三)细化预算,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市政府要求,2019年市直各部门编报的支出规划,基本支出要具体核定到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用于市本级的要编列到具体预算执行单位;各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的本部门预算要附有简要说明,概括部门的人员状况及承担的职责,当年预算内外资金规模,2019年预算安排的重点及依据,预算安排将达到的成效等。

(四)调整结构,保证重点支出。各单位在安排项目支出时,要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上级政策明确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项目,认真清理有关配套政策,严格控制零星分散支出,坚决制止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五)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约束。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在预算执行时不再追加临时预算,切实做到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终止、撤销、变更等预算调整事项的,须按照程序报经市人大批准后执行。

(六)把握时间节点,确保编制质量。各部门要认真审核、汇总所属单位预算,确保预算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准确无误。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查工作,减少项目申报的盲目性,除对预算内容搞好政策性、技术性审核外,还要按照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综合平衡,确保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真实、准确、科学、合理。为确保预算编制的严肃性,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为保证中期规划预算草案的及时汇总,各主管部门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汇总的本部门规划预算草案(单位盖章)、有关文件和资料依据、系统数据,送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科,部门预算管理科将所有资料审核无误盖章后连同系统数据一并送预算科列入预算。 

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转变管理理念,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规划编制质量,确保我市2019-2021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