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19】10号)要求,我局按规定的程序完成了2019年度项城市本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三大攻坚战、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开展对医药、环保等企业的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延伸检查其他年度。
二、检查对象
1项城市健康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河南宁泰医药有限公司新桥镇长青堂药店
3.周口市天赐福大药房有限公司项城市西大街店
4.项城市仟禧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贾岭直营店
5.项城市城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6.河南伟创工贸有限公司
7.河南莲花环保科技肥业有限公司
8.河南蒙胜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9.项城市职工医院
10.项城市肾病医院
11.项城市安康医院
12.项城市玛丽亚妇科医院
三、检查小组
检查组组长:栾强
成 员:石宇 田海峰 刘学明
四、检查时间
1、6月为检查准备阶段: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新《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政策;准备工作底稿,通知送达被检查单位。
2、7月至9月为现场检查阶段。
3、10月为总结上报阶段。
五、检查地点方式
采取就地检查和询问、走访、函证等调查方式。
六、检查程序
(一)检查工作
1、在融媒体张贴检查公示;
2、召开见面会,送达检查通知,提出检查要求并听取单位情况介绍;
3、进行资产盘点;
4、收集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被检查单位资金管理,核算办法;
5、有针对性的开展查验账务、询问、调查等工作;
6、填写工作底稿(一事一稿)。
(二)汇总工作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写出检查报告,推荐典型案例,填报相关报表。
七、检查报告
检查组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底稿、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及被检查人书面意见或说明等相关材料,编制书面检查报告。
八、处理、处罚
检查终结,由检查组将检查报告及处理处罚建议报财政局审查。对确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不属财政职权范围的,移送有权机关查处。
九、汇总上报
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撰写检查总结、填制相关检查汇总表,并按要求向省厅上报有关材料(含电子文本)。
十、联系方式
单位:项城市财政局
电话:4326758 4289258
地址:项城市湖滨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邮编:466200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城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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