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9600万元,增长9.0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86112万元,增长11.7%;非税收入安排33488万元,增长2.7%。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情况为:本级组织收入119600万元,目前已收到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915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663万元,扣减上解省、周口市财政支出17593万元,可用财力安排为402216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80216万元,镇办支出22000万元。(年度中还有省财力性补助收入,因此年终总财力要大于该数)。
一、市本级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119600万元,增长9.05%。其中:税收收入安排86112万元,增长11.7%;非税收入安排33488万元,增长2.7%。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增值税35261万元,同比增长27.93%。
2、企业所得税7528万元,同比下降3.25%。
3、个人所得税1485万元,同比增长0.41%。
4、资源税343万元,同比增长6760%。
5、城市维护建设税4233万元,同比增长9.07%。
6、房产税1127万元,同比增长7.74%。
7、印花税1110万元,同比增长9.04%。
8、城镇土地使用税6933万元,同比增长4.05%。
9、土地增值税3826万元,同比增长7.02%。
10、车船税1047万元,同比增长8.95%。
11、耕地占用税18726万元,同比下降2.19%。
12、契税4368万元,同比增长9.01%。
13、烟叶税5万元,同比增长25%。
14、环境保护税120万元。
15、专项收入8150万元,同比增长95.77%。
1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205元,同比下降48.83%。
17、罚没收入4610万元,同比增长40.21%。。
1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358万元,同比增长7.16%。
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885万元,同比下降13.9%。
2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00万元,同比增长44.09%。
21、其他收入780万元,同比增长319.35%。
二、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
(一)返还性收入
2018年返还性收入15207万元。分项情况是:
1、增值税基数返还收入7769万元,系原增值税1:0.3返还收入,从2016年起,以2015年实际返还数为基数固定补助。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669万元,系基数性补助,按省财政厅核定数列报。
3、消费税基数返还收入7万元,系基数性补助,按省财政厅核定数列报。
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349万元,系基数性补助,按省财政厅核定数列报。
5、增值税收入划分税收返还基数3413万元。中央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从2017年起省财政核定我市增值税收入基数为万22262元,即从2017年起我市在每年完成增值税收入基数22262万元的情况下,省财政固定补助增值税收入划分税收返还基数3413万元,如完不成增值税收入基数,则按差额数固定上解省财政。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2018年预计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8230万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均衡性转移支付122045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2、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10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3、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3130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4、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9687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5、基本养老保金转移支付20424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29261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7、固定数额补助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共计25293万元,均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8、结算补助收入2752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9、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4359万元,按省财政厅提前告知数安排。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截止2017年12月底,省财政厅共提前告知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58109万元,主要项目有:
1、教育转移支付4273万元,主要是普通高中助学金、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以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12810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5003万元,主要是中央和省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和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等。
4、农林水转移支付22579万元,主要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扶贫资金。
5、住房保障转移支付13261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
三、上解支出
2017年上解省市支出预计17593万元,主要包括原体制基数上解和专项结算上解两部分。
四、上年结余结转情况
2017年结余结转项目资金8663万元列入2018年预算。主要结转科目有:一般公共服务12万元,公共安全24万元,教育3515万元,科学技术12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94万元,节能环保100万元,农林水2351万元,交通运输29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687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
按照财政部代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资金的还款期限规定,2018年我市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7万元。
关于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安排为380216万元,支出预算初步安排为380216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安排为135929万元,占支出的36%;
项目支出安排为244287万元,占支出的64%。其中:
① 经常性项目支出20254万元;
② 重点项目支出224033万元(包括省预通知专项补助支出151457万元,上年结转支出为8663万元,配套项目支出22833万元,债务项目支出6631万元等)。
一、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满足改善民生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重点支出需要。主要科目支出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6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516万元,教育支出9117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68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8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149万元,农林水事务373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5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52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9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8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332万元,总预备费3500万元,其他支出715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7万元。
二、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底,省财政厅共提前告知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58109万元,主要项目有:
1、教育转移支付4273万元,主要是普通高中助学金、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以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12810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5003万元,主要是中央和省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和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等。
4、农林水转移支付22579万元,主要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扶贫资金。
5、住房保障转移支付13261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
三、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支出情况
2017年结余结转项目资金8663万元列入2018年预算。主要结转科目有:一般公共服务12万元,公共安全24万元,教育3515万元,科学技术12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94万元,节能环保100万元,农林水2351万元,交通运输29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687万元。
关于2018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情况的说明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2018年我市三公经费预算数992.6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下降0.5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40万元,公务接待费528.68万元。
关于预算调整情况的说明
我市按人代会批复预算进行公开,无预算调整情况,年度执行中有预算调整情况时,将及时进行公开。
关于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情况的说明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安排761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73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情况为:本级组织收入761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9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087万元,可用财力安排为84180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支出76100万元,加上省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99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087万元,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预算为84180万元。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财力安排为84180万元,支出预算初步安排为84180万元,其中: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1万元;⑵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3万元;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6717万元;⑷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905万元;⑸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99万元;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607万元;⑺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00万元;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08万元。
关于2017年全市举借债务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根据豫财预〔2016〕190号文件精神,省人大、省政府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255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4500万元,专项债务51200万元。并据此下达我市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22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000万元,专项债券15000万元。
关于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情况的说明
由于我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较少,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与一般公共预算合并编列。
关于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情况的说明
(一)编制说明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编制的总体原则是:“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编制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上级统筹,由上级统一编制和批复。
(二)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4196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安排3042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安排2710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安排746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安排946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76万元。
2018年全市社保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3260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安排2976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安排2109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安排7338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安排805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10万元。
关于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2018年,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选择重点部门的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绩效评价;逐步实施试点项目中的绩效跟踪评价工作,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对典型项目实行通报机制;探索试行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按照《项城市财政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由市财政局监督办负责,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选取市本级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为社会所关注的20个部门和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针对各部门行业特点,研究建立分行业分类型的个性指标体系,设定清晰明确的绩效目标。
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对于运转保障类项目较多的单位,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实行整体支出评价。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逐步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
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组织人员搜集整理先进省市制定出台的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库;三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财政部门和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共识,充实业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