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1 |
对本行政区域内对美容美发业从业者合规经营情况的检查 |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2004) |
2 |
对零售商促销行为是否合规进行检查 |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2006) |
3 |
依据商务部门职责对食品等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 |
4 |
对本地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 |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2015) |
5 |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2020)》情况的监督检查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2020) |
6 |
对本行政区域内洗染行业经营者合规经营情况的检查 |
洗染业管理办法(2007) |
7 |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合规经营情况的检查 |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2012) |
8 |
对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服务机构合规经营的检查 |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2012) |
9 |
对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和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合规经营的监督检查 |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2013) |
10 |
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 行)(2016) |
11 |
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经营者执行国家禁限使用规定和使用、回收报告活动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2023) |
12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 |
13 |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采取“双随机“办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 |
14 |
对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的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