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为十年。我市第二代残疾人证自2009年核发以来,部分证件已过十年有效期,为了不影响残疾人证正常使用,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豫残联〔2020〕35号)文件,为切实做好残疾人证换发工作,现将有关换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换证对象
项城市户籍,所持残疾人证签发日期满十年或即将十年(以残疾人证签发日期计算,有效期10年)的残疾人。
二、换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精神、智力和未成年残疾人需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2.近期白底两寸免冠彩照4张;
3.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三、办理地址
项城市市民之家一楼残联办证窗口。
四、注意事项
1.按照《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规定:残疾人证十年到期的,必须经过重新残疾评定才能换发新的残疾人证;
2.残疾人证有效期满之日起停止正在享受的各项惠残政策;
3.残疾人证自有效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完成换证,逾期将对残疾人证实施注销,证件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五、责任告知
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的,县级残联可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由此产生的权益损害后果,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办证咨询电话:0394-4236599
特此公告
项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