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项城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经镇办申报、认真遴选,现将继续申报项城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项城市领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个单位拟确定为项城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6年5月20日-2025年5月26日)。
电话:0394-4321953
公示期内,如对拟公示单位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
申报地址: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栗瑜
电话:13592226787
附件:
项城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及目标任务计划表.docx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