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所、队,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豫市监〔2019〕25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河南省2026年“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豫双随机办〔2026〕1号)、《关于印发《2026年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6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周市监办〔2026〕23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相关业务股室研究制定了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单位在抽查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自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省协同监管平台及时进行公示。要健全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做好抽查检查与执法办案衔接,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实现监管闭环。要加强与信用监管的衔接,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推行“入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综合查一次”模式,严格执行扫码入企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附件:
关于印发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docx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