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186号)和《项城市2023年项城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3年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使用结果予以公示。
一、补助对象
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养殖场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二、补贴标准
我市每头病死猪补助标准为80元,按1:1:2的比例用于饲养、收集、处理环节。补贴标准为养殖场户每头20元,无害化处理场收集、处理每头补助60元。
三、补贴结果
2023年我市共补助无害化处理病死猪38960头,共计补助资金3116800元。
公示期7天(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
监督电话:0394-4321953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单位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
附件:1.
项城市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清单.docx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