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项城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 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5-06-30 09:06:56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25年度项城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方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项城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度项城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豫政〔2019〕22号)、《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结合实际,决定在我市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抽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防控,消除市场隐患,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以公平公正公开监管为遵循,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守法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目的,围绕解决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联合抽查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不断优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努力营造全市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

  相关部门应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

  三、检查部门及抽查对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发起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联合抽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配合部门。

  四、抽查事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招标人存在规避招标、违规招标和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检查,对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劳动用工情况检查。

  五、抽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检查对象厍,发起单位依托信用风险等级分类,针对不同检查对象,分别以市场主体A类不低于10%、B 类不低于20%比例进行随机抽取。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各两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

  (三)开展现场检查。联合检查组由发起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的工作人员担任组长,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负责抽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组员应当配合、服从组 长的安排,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抽查任务。开展现场检查前,检查组长应汇总各参检单位检查需求,根据工作需要提前通知检查对象 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工作过多打扰。

  (四)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分为以下10种,分别是未发现问题,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合格,不合格,其他情况。此外,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录入相关信息。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分别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检查结果一经录入,不得随意修改。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 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 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 会公示。

  (五)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单位要依法采取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协同监管平台。

  附件:项城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记录表.docx


责任编辑:xcs